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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案后注重社会治理 检察

时间:2020-12-22

来源: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

录入:冯彦博

审核:尹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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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要严惩罪恶犯罪,又注重延伸检察职能,加强案后社会综合治理。日前,哈尔滨南岗区检察院在对张某某恶势力集团提起公诉后,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院周边附近出现的“黑救护车”问题,随案向涉事医疗单位制发了加强监管,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并现场送达。

  据了解,在南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中,被告人张某某纠集被告人秦某某、刘某某等人,常年盘踞在哈尔滨市一医院周边,以康顺家政服务部为掩护非法垄断、控制住院病患及去世患者遗体的转运市场,以强制手段强迫病患家属接受“黑救护车”的服务。仅一年时间即实施强迫交易犯罪行为38次,严重扰乱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该医院相关部门在公共区域管理、职工思想教育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制度缺失和监管漏洞。针对发现的问题,南岗区检察院向该医院现场送达检察建议,并邀请公安机关与医护人员就如何加强管理、预防犯罪进行座谈。

  检察机关建议该医院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细化和完善各部门职权范围及责任清单,填补监管漏洞,抓好整改落实,对可能涉及黑恶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同时,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医疗工作者廉洁履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我院将对违规运营的‘黑救护车’及其相关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对于可能涉及黑恶犯罪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接受检察建议的医院对南岗区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作出正式回复:一是制定《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和《院门卫管理制度》,强化救护车辆管理;二是以涉事事件和人员为典型案例,在全医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建立救护运营服务体系,完善救护服务准入标准,将符合条件的正规救护车辆纳入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下一步,南岗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依托,紧紧围绕“六清”总体目标任务,坚持打防结合,延伸检察职能,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方面精准发力,运用高质量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社会综合治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在执法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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