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动员大会
时间:2017-07-19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惠
审核:尹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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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电视电话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工作座谈会、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及高检院部署,总结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对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推进。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春雷主持会议。
徐明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从切实增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坚定性、切实增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主动性、切实增强践行宗旨要求和检察职业精神的自觉性上,深刻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徐明强调,要以更实的具体举措,牢牢把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关键环节,在坚持深“学”、实“做”、真“改”、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和抓好广大党员上,进一步推动学习教育持续深入、见诸成效。一要坚持在深“学”中筑牢思想政治根基。要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这个“首要任务”,明确“学什么”;要突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这个“基本要求”,明确“怎么学”,切实在全省检察机关大兴学习之风。二要坚持在实“做”中践行合格党员标尺。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明确“做什么”;要深入结合检察实际,明确“怎么做”,切实解决好学和做“两张皮”、两分离的问题。三要坚持在真“改”中勇于进行自我革命。要聚焦问题不散光,明确“改什么”;要抓实整改不放松,明确“怎么改”,切实在不断查找和解决问题中拓展“学”的外延、检验“做”的成效,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对外形象。四要坚持发挥好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带头坚定立场、带头学好理论、带头严格党内生活、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改进作风,切实为全体党员打好样子、做好表率。五要坚持发挥好党支部的主体作用。要建强党支部班子、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激活和强化组织功能,切实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向纵深发展。
徐明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切实加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生根。要强化责任落实,把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领导有力、责任到位、工作落实。要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下级院的督促指导,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及时总结下级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在用好内宣平台、加强外宣力度和注重典型引导上下功夫,切实形成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要强化统筹兼顾,坚持在两手抓、两促进上下功夫,切实把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有机衔接,使之转化为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杨春雷副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聚焦学思践悟,在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二要聚焦查摆整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三要聚焦责任担当,在积极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四要聚焦正风肃纪,在持续改进作风上下功夫。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院在哈领导,省院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农垦、林区、哈铁分院班子成员在省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院和基层院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