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3-10-16
来源: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李金梦
录入:冯彦博
审核:杜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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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季度,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完成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为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件7人。起诉6件7人,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率12.5%。其中,普通刑事犯罪案件5件,经济犯罪案件2件。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认罪认罚适用率为100%。全部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采纳率为100%。
(三)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出纠正1件次,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办理纠正缓刑交付执行不当案件4件,向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提出书面纠正违法4份,采纳4份,采纳率为100%。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检察建议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检察建议采纳6件,采纳率为100%。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6件,提出检察建议36件,检察建议采纳36件,采纳率为100%。
(二)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情况。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检察建议采纳3件,采纳率为100%。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立案3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全部采纳,采纳率为100%。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第三季度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8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6件,占57%。副检察长办理12件,占43%。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类案件6件,民事、行政类案件17件,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非实体案件4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第三季度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为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件7人。起诉6件7人,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率12.5%。其中,普通刑事犯罪案件5件,经济犯罪案件2件。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认罪认罚适用率为100%。全部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采纳率为100%。
(三)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出纠正1件次,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办理纠正缓刑交付执行不当案件4件,向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提出书面纠正违法4份,采纳4份,采纳率为100%。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检察建议采纳2件,采纳率为1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检察建议采纳6件,采纳率为100%。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6件,提出检察建议36件,检察建议采纳36件,采纳率为100%。
(二)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情况。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检察建议采纳3件,采纳率为100%。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立案3件。
(二)诉前整改情况。行政公益诉讼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全部采纳,采纳率为100%。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第三季度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8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6件,占57%。副检察长办理12件,占43%。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类案件6件,民事、行政类案件17件,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非实体案件4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第三季度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