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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高起点谋划

、高标准调研、高质量推动公益诉讼专项工作

时间:2021-04-14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武丹

录入:张汇龙

审核:尹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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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铁路无障碍领域公益保护专项工作”,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做到提前谋划、广泛调研,实现高质效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专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落实公益诉讼“两个”专项工作,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以第二检察部为主体,办公室、技术部门提供后勤保障和技术支持,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确定线索排查重点。佳木斯铁检院结合佳铁地区食药安全及无障碍领域实际,确定将涉铁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铁路企业及职工饮用水安全、涉铁公共区域内无障碍设施配置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并成立工作组深入开展调研。三是注重拓展服务。将铁路食药安全、饮用水安全、无障碍领域公益诉讼专项与“检察为民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链条保护,做实铁路饮用水源保护,做细无障碍设施建设服务为工作目标,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把“四个最严”落到实处,保障人民健康出行、便捷安全。

       二、开展实地走访,掌握资料摸清底数。一是做好调研前期准备工作。工作组主动与佳木斯车务段取得联系并进行座谈,阐明开展上述专项调研的目的和意义,初步了解不同等级车站的配置标准及现状,调取管内66处火车站的主要负责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确定将42处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作为调研对象;工作组以佳木斯市为起点制定调研计划,合理规划调研路线,并向各车站通报调研时间和调研事项,为高效开展调研奠定基础。二是与地市残联有效对接。配合分院工作组调研无障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保障性法规颁布、执行以及市域范围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数量、分类、信息反馈等情况,深入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残联进行调研,全面掌握了市域范围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现实状况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及要求。三是深入走访管内各车站。按照调研计划,工作组历时两周,驱车2000余公里,对42处车站进行了实地走访踏查,查明售卖过期食品问题1个,车站饮用水水质差、水质浑浊、水箱清洗不及时等问题7个,同时发现有37处车站存在无障碍设施不全或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情形;针对上述问题,工作组列明车站名称、问题事项、所属地区、整治标准等信息绘制全部问题清单并建立一事一档,确保问题逐个销号。




       三、明确责任划分,确保实现精准监督。一是区分站内站外,确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工作组深入哈尔滨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哈尔滨卫生监督所佳木斯分所及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查明了站内销售食品,由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巡查并依法监管,站外售货商亭及流动售货车的食品安全问题,由车站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职责,确保精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区分饮水水源,明确饮水安全监管职责。车站供水水源一类是直接由车站所在地的地方自来水公司供水,一类是打井自饮水。结合查询三定方案、权力清单,工作组明确地方自来水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其卫生健康部门监管;佳木斯房产段承担打井饮水的管道设施、水箱清洗及设备维护等职责,其水质由铁路卫生防疫部门监管,但基于铁路卫生防疫部门无行政执法权,为高效推动问题解决,工作组将有关问题第一时间通报佳木斯房产段,并督促其立即组织人员维护设备、清洗水箱。三是查明监管主体,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经调研分析,无障碍设施配置齐全规范的车站仅占全部车站的11.9%。为进一步规范车站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服务和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查明监管主体,工作组深入佳木斯铁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了佳铁地区的车站包括站前广场在内的用地均系铁路用地,其中站前广场的规划建设必须符合车站所在地方政府的规划要求,充分考虑市容市貌及便捷群众出行,对此地方政府及其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负有监督管理职权。佳木斯铁检院通过全面总结梳理、深入调查取证,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件,高质效推动了“两个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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