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百日攻坚
专项活动见成效
时间:2018-12-20
来源: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董盛博
录入:冯彦博
审核:尹维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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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及哈铁检察分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三个专项”活动百日攻坚战的工作要求,佳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制定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方案和计划。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向杰亲自部署并带队排查线索,在“医疗废物清理”领域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责成主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张永平带领办案组深入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从源头入手,开展“医疗废物清理”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工作。通过到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二部(原佳木斯铁路医院)实地检查、询问、座谈等,查明医院各科室所产生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及去向;二是跟踪医疗废物在运输、处置环节对环境的影响。佳木斯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二部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办案组深入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医疗废物处置车间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的型号及处置工艺,审查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各项资质是否符合特种行业规范要求,作出初步评价,发现医疗废物处置后的残余物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三是对照问题查找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规范。通过对处置流程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发现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二部的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置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规定以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关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设备、设施要求的规定。
针对该案我院将通过诉前程序建议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把控医疗废物污染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针对该案我院将通过诉前程序建议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把控医疗废物污染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